閱讀這篇來自健康2.0的氧氣機相關報導,讓人了解許多照顧者常忽略的補助機會:原來即使氧氣機、抽痰機壞了,只要補助年限已過,還是能重新申請補助,減輕家庭照護經濟壓力。
氧氣機與抽痰機壞了別急著自費,補助期限到期可再申請
旅居國外的方女士返台後,發現84歲的阿姨原先補助購得的氧氣機已損壞,才驚覺補助期限早已過期。然而她也因此發現,只要過了補助年限,其實是可以重新申請補助的。台北市衛生局鼓勵照顧者善用政府資源,避免自行購買造成經濟壓力。
低收入戶補助更優:最高可領雙倍金額
台北市從民國106年開始,自籌經費補助身心障礙者購買各類醫療輔具,金額依照戶籍類型不同有差異。若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,補助金額會比一般戶提高1.5~2倍。例如:
- 咳嗽機:一般戶補助最高6萬元,低收入戶最高12萬元
- 呼吸器:一般戶補助最高7萬元,低收入戶可達14萬元
哪些輔具可以申請?22項醫療輔具補助清單公開
依據北市衛生局規定,目前可申請補助的醫療輔具包括22項,常見項目如下:
- 電動拍痰器
- 非蓄電式抽痰機
- 蓄電式(交直流兩用)抽痰機
- 化痰機(噴霧器)
- 血氧偵測儀(血氧機)
- 氧氣製造機
- 咳嗽(痰)機
- 單相陽壓呼吸器(C-PAP)
- 雙相陽壓呼吸器(Bi-PAP)
- UPS不斷電系統
- 矽膠片
申請補助需要哪些文件?
需備文件如下:
- 申請書
- 身分證與身心障礙證明影本
- 三個月內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正本
- 若委託他人辦理需附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影本
- 申請氧氣機、呼吸器等,須附輔具評估報告正本
- 低收入戶請附相關證明影本
補助時限與件數限制一次看懂
各類輔具的補助年限與次數如下:
- 壓力衣:每6個月可申請1次
- 呼吸器、咳嗽機、氧氣製造機:每5年可申請1次
- 拍痰機、非蓄電式抽痰機:每3年可申請1次
- 每人每2年最多補助4項醫療或生活輔具
申請方式與領款流程
可先申請再購買,或於購買後6個月內補件申請。申請方式如下:
- 線上申請
- 郵寄紙本
- 台北市政府1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臨櫃辦理
補助款核發時間:約申請後1個月內。若受補助人於撥款前不幸過世,可由法定繼承人申請補助。
需要協助申請補助?歡迎聯絡我們
如果您在挑選或申請氧氣機、抽痰機、血氧機等輔具上有任何問題,歡迎聯絡 UTMOST 專員為您協助評估與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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